2006年7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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扛知识产权大旗 走民企发展新路
本报记者 汪嘉林

  今年,在北京我国首次举办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大型博览会上,浙江吉利集团作为中国汽车十强中惟一的民营企业参加了此次展出。
  “能参加此次博览会我感到非常高兴,从某种意义上说,也是国家对吉利集团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一种肯定。”吉利集团副总裁陈文明告诉记者,吉利集团在1997年全面进入轿车领域,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持续的自主创新,取得了较快的发展,到目前为止集团总资产已经超过了90个亿,连续三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,被评为“中国汽车工业50年发展速度最快、成长最好”的企业之一。吉利在汽车发展的近十年间,已经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
  陈总向记者介绍,吉利集团目前已拥有自主研发的吉利豪情、美日、优利欧、SRV、美人豹、华普、自由舰、吉利金刚、彪王等九大系列30多个品种的轿车产品,以及排量从1.0L到1.8L的七大系列发动机和扭矩从90Nm到170Nm等七大系列手动、自动变速器。2005年共申报获准各类专利100余项,其中发明专利7项,现在正在办理的专利有数百项。
  吉利还非常重视商标管理,凡涉及商标事务的工作都由董事长李书福亲自过问。吉利集团自成立以来,已经注册712个商标,其中申请中的商标有98个;在12类汽车类别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多达304个,形成了一个非常完备的商标体系。为了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,自2004年起,集团在世界166个国家开展了6个主要商标的国际注册。
  对品牌建设的重视,已经让吉利集团初尝甜头,2002年到2005年期间,“吉利文字和图形”商标先后两次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。
  2004年,云南昆明一家名为亚杰力的贸易公司为了推销服装而大肆使用“吉利”汉字商标及蓝色图形商标。吉利集团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咨询了有关职能部门,并迅速制定维权方案。2005年7月初,吉利集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同年年底,昆明中院作出判决,被告停止对“吉利”注册商标的侵权,并认定“吉利”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。
  “当然在涉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时,吉利也从不畏惧,积极将被动变为主动。”陈文明向记者介绍,2003年,日本丰田状告吉利商标侵权,要求吉利作出巨额赔偿。“由于我们在平时做好了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所以日本丰田的这一诉讼请求根本没有任何道理。”陈文明介绍,针对日本丰田的指控,吉利一方面收集了大量的抗辩证据,而另一方面也专门成立了应诉工作小组,对日本丰田作出积极回应。在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后,法院终于驳回了日本丰田的全部诉讼请求。吉利取得了中国汽车涉外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全胜。